事件: 國會請願同志會發動第二次請願

國度: 中國  

朝政: 清代

國君紀年: 愛新覺羅溥儀宣統二年

事件類型: 熱門

開端時間: 1910年五月10日

終結時間: 1910年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宣統二年(1910)五月初十日,在國會請願同志會的發動下,各省立憲派代表進行第二次請願,拼湊成由直隸省紳民旗籍代表等十七個請願團體組成的代表團,號稱代表在請願書上署名的二十餘萬民衆,赴都察院呈遞請願書。書上後,清朝廷召開御前會議,經一番討論,於二十一日下發諭詔,以“財政睏難,災情遍地”為由,堅持“仍俟九年籌備完全,再行降旨定期召集議會”,並指出“宣諭甚明,毋得再行瀆請”。第二次請願又以清政府的拒絶告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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