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日輪私運軍火案引起交涉
| 事件經過:
光緒三十四年(1908)正月初四日,澳門商人柯某購買日本軍械,由日輪“二辰丸”私運至澳門九洲洋面,被清艦緝獲扣留,並將日本國旗卸下。十三日,日本駐華公使林權助就廣東扣留二辰丸一事,嚮清外務部提出抗議。二月初一日,清外務部復照日本公使,扣留軍械,釋放二辰丸,對下日旗事道歉,並提議由英國公斷,遭日方拒絶。十一日,日公使嚮清外務部提出道歉、賠款、懲官、釋船、收買被扣軍械五項要求。十三日,清政府以賠償損失,鳴炮謝罪了結此事。同日,政聞社徐勤、徐佛蘇等人就二辰丸一案召集旅滬粵人開會,倡導抵製日貨。十七日,廣東各地民衆憤於二辰丸一案,群起抵製日貨。粵商自治會集衆數萬人,訂當日為國恥日,並調查日本運入貨物,不與貿易。上海、廣西、香港等地隨之發起抵製日貨運動。香港中國民衆專門組織“振興國貨會”,運動持續八個月,日商遭受重大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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