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保皇会更名国民宪政会
| 事件经过:
光绪三十二年(1906)十月二十四日,康有为以保皇会总头领名义,在纽约出版的《中国维新报》上发表《布告百七十余埠会众丁未新年元旦举行大庆典告藏保皇会改为国民宪政会文》。文中大肆吹嘘自己首倡变法,全力保皇的奇功异勋,主观臆断地指出,清政府主张立宪维新,光绪皇帝与慈禧太后的怨恨已经释然,故今后无须再行保皇,而应转向推动立宪,并异想天开地准备回国与清政府合作推行宪政,分得部分权力。因此他通知保皇会全体会员,光绪三十三年(1907)元旦,举行大庆典,祝贺保皇会大功告成,国民宪政会正式成立。梁启超认为康有为企图把宪政果食一口囫囵吞下的贪婪嘴脸,必将引起国内立宪派的恶感,拒绝在《新民丛报》上发表更名通知。事后,梁启超致函康有为,将保皇会改为帝国立宪会;在政治上拉拢国内立宪派与其合流,不要太狂妄自大;在内地多设分会,多办报纸,逐渐扩大自身影响。康有为认为梁的设想比较实际,遂同意把国民宪政会改称帝国立宪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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