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清政府釐定中央官製
| 事件經過:
光緒三十二年(1906)七月十三日,清政府宣示“仿行憲政”,次日即發佈改革官製的上諭,著派載澤、世續、那桐、榮慶、鐵良、戴鴻慈及袁世凱共同擬製釐定中央官製的方案。袁世凱希望藉此機會擴大其權勢,多方行賄鑽營,將親信黨羽塞進為改革官製而設置的編製館。而衆多滿族王公大臣對袁世凱勢力的日益膨脹,猜忌重重,不甘讓袁世凱計謀得逞,慫恿御史趙炳麟上奏,反對袁世凱等操縱的官製改革。慈禧太後本無立憲誠意,對趙所言十分順耳,九月二十日下詔,謂“軍機處為行政總匯,雍正年間,本由內閣分設,取其接內近廷,每日入值承旨辦事,較為密速。相承至今,尚無流弊,自毋庸復改內閣”。這次官製改革,不過是裁並,增設幾個部和更易幾個部院的名稱。釐定中央官製後,內閣、軍機處、外務部,吏部、學部均仍舊;巡警部改民政部;戶部改度支部,將財政處稅務處並入;大常寺、光祿寺、鴻臚寺並入禮部;兵部改陸軍部,將練兵處、太僕寺並入;刑部改法部;大理寺改大理院;工部並入商部改為農工商部,增設郵傳部;理藩院改理藩部。除外務部設總理大臣一員,會辦大臣二員(其一兼尚書)外;各部均設尚書一員,副都御史二員,六科給事中改為給事中,並以次設立資政院及審計院。各部尚書均充參預政務大臣。九月二十一日,清政府命鹿傳霖為吏部尚書,溥頲為度支部尚書,溥良為禮部尚書,鐵良為陸軍部尚書,戴鴻慈為法部尚書,張百熙為郵傳部尚書,壽耆為理藩部尚書,徐世昌為民政部尚書,榮慶仍為學部尚書,載振為農工商部尚書。按舊製,各部例設尚書二員,滿漢各一,侍郎四員,滿漢各二。新製不分滿漢,“擇賢簡用”。十一部十三個大臣、尚書中,滿族貴族七人,蒙古貴族一人,漢滿官僚僅五人,滿漢畛域反而擴大,暴露了清王朝藉機集權的意圖,引起了立憲派的不滿和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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