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清政府宣示预备立宪

国度: 中国  

朝代: 清代

国君纪年: 清德宗光绪三十二年

事件类型: 热门

开端时间: 1906年6月30日

终结时间: 1906年  

地点: 中国

上层事件: 立宪运动

清政府宣示预备立宪
事件经过:

  光绪三十二年(1906)夏秋之交,出洋考察宪政的大臣先后回国。他们将在国外请梁启超等人草拟的有关宪政的报告上复朝廷,请行立宪。六月三十日,端方、戴鸿慈在陛见时,面奏宪法请访日本,兵农工商请访日本、德国。考察大臣载泽还独上《奏请宣布立宪密折》。折中谓实行君主立宪,一可使皇权永固;二可使外患渐轻;三可使内乱消弥。他还为朝廷谋划说:“今日宣布立宪,不过明示宗旨为立宪之预备,至于实行之期,原可宽立年限。”企图以此连拖带骗,应付社会上立宪的舆论。他们还主持辑成《列国政要》、《欧美政治要义》百余卷。尽管如此,载泽等假立宪的建议还是遭到满族亲贵中顽固派的反对。光绪三十二年七月八、九两日,清朝王公大臣、集会商议立宪事宜,醇亲王载沣、军机大臣、政务处大臣、大学士及直隶总督袁世凯等出席了会议。会上,军机大臣户部尚书铁良、军机大臣学部尚书荣庆、大学士孙家鼐对立宪持否定态度,但载泽、庆亲王奕劻、袁世凯等主张立宪并左右了会议,遂于七月十日上殿面奏,请行立宪。十三日,清廷颁发上谕,宣示预备立宪。这份谕旨虽宣布“仿行宪政”,但又称“目前规制未备,民智未开,若操切从事,徒饰空文”,因此“先将官制分别议定,次第更张,并将各项法律,详慎厘订,而又广兴教育,清理财政,整顿武备,普设巡警,使绅民明悉国政,以预备立宪基础”。“俟数年后规模粗具,查看情形,参用各国成法,妥议立宪实行期限,再行宣布天下。”此谕发出后,顽固官僚因可拖延松了一口气,而真心立宪的人士则对清廷的敷衍态度十分不满,开始酝酿大规模的促进立宪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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