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中日簽訂《東三省事宜條約》

國度: 中國  

朝政: 清代

國君紀年: 清德宗光緒三十一年

事件類型: 熱門

開端時間: 1905年六月5日

終結時間: 1905年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光緒三十一年(1905)六月初五日,清政府在得知日俄議和及議和有關條款後,通過外交部嚮日、俄兩國聲明:“倘有牽涉中國事件,凡此次未經與中國商定者,(清政府)一概不能承認。”但日、俄兩國卻置之不理,擅自簽訂了瓜分中國東北權益的條約。事後,日本外務大臣小村壽太郎根據《樸資茅斯條約》中俄國轉讓給日本的旅大“租藉地”及中東鐵路支綫權利,“須商請中國政府允諾”的規定,強逼清政府承認既成事實。十月二十一日,中日全權大臣開始就有關事項進行談判。十一月二十六日,小村壽太郎、日本駐華公使內田康哉與清外務部總理大臣奕劻、外務部尚書瞿鴻礻幾、直隸總督袁世凱在北京簽訂《中日會議東三省事宜條約》。條約正約三款,附約十二款。主要內容有:清政府承認《樸資茅斯條約》中俄國讓與日本在南滿的各項權利;允許日本在奉天(今瀋陽)、營口、安東(今丹東)劃定租界;安奉鐵路仍由日本管理,為期十五年;鳳凰城(今鳳城)、遼陽、新民、鐵嶺、通江子(今昌圖縣通江口)、長春、吉林、哈爾濱、琿春、三姓、法庫門(今法庫)、寧古塔(今寧安)、海拉爾、瑗琿(今愛輝)、滿洲裏、齊齊哈爾十六外“開埠通商”;日本享有在鴨緑江右岸森林開採權。這個條約使東北幾乎全境對外開放,為帝國主義進一步侵略東北大開方便之門。
   中国 關鍵詞: 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