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宜昌教案發生
| 宜昌教案发生
事件經過:
光緒十七年(1891)七月二十八日,湖北宜昌法國天主教聖母堂收買一名被的遊姓幼童。二十九日,親屬到堂索還,居民也群集堂外並嚮官府報告。知縣派人到教堂檢查,隔壁美國聖公會洋教士竟嚮群衆開槍,擊傷一人,數千人激於義憤,焚毀法國天主堂、聖母堂、美國聖公會三處及英教士和商人住宅六所,並毀壞英國領事署,打傷法國、比利時、意大利傳教士四人。事後,英、法、美、意、比、德、俄、日、西班牙九國駐華公使聯銜嚮清政府交涉,英、法戰船上駛宜昌,駐泊漢口的英、德、俄、意四國戰艦定期聯合放炮“演習”,陸戰隊在租界“操演”,進行武力威脅。湖廣總督張之洞電令宜昌地方官“懸賞緝兇”,將朱發全、趙宗雅等十餘人充軍或笞杖,賠款白銀十七萬五千餘兩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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