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蕪湖教案發生
| 事件經過:
光緒十七年(1891)四月初三日,安徽蕪湖市民發現兩個天主堂女修士拐帶兩名幼童,遂將她們拘送保甲局,保甲局又將她們送至縣署。法國教士聞訊,親赴縣署將其保釋。初五日,又有一名婦女嚮教堂索還幼章,教堂不肯交還。消息傳出,一時間,人山人海。王光全、傅有順率衆五千人,將教堂圍住,旋又放火燒毀。英國駐蕪湖領事要求蕪湖道派兵彈壓。群衆並不畏懼,更聚衆近萬人,圍攻英領事公署,燒毀海關外籍人員住宅。鬥爭自午後開始,直至次日天明。知府瀋秉成下令長江水師兵船嚮群衆開炮,將其驅散。事後,英、法、美、德、日、意、比、西、俄等國公使聯名嚮清政府“抗議”。兩江總督劉坤一將王光全、傅有順處死,撤換道員及蕪湖知縣,賠款銀十二萬六千兩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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