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大足教案發生
| 事件經過:
光緒十二年(1886),四川大足縣民衆因不堪外國傳教士肆虐,拆毀竜水鎮、三驅場、萬古場等地的教堂。光緒十三年(1887),又將重建的竜水鎮教堂夷為平地。但教士又糾工重建,並擴展地基,加厚圍墻。光緒十六年(1890),教堂重修竣工,適值當地傳統的靈官廟會會期臨近,教士彭若瑟脅迫知縣發佈告示,嚴禁迎神賽會,並派兵守衛教堂。六月十九日,靈官會會期,又發生教徒打死群衆和燒毀民房事件。群衆怒不可遏,奮起搗毀教堂。餘棟臣組織煤窯、紙廠工人及挑販數百人竪旗起義。六月二十三日,攻入竜水鎮,發佈檄文,號召群衆驅逐外國傳教士。清廷急派桂天培帶兵到大足“查辦”。桂對起義者剿撫兼施,餘棟臣率衆退至西山,堅持鬥爭。四川總督劉秉璋以緝捕“兇手”,賠銀五萬兩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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