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總理海軍事務衙門設立
| 事件經過:
光緒十一年(1885)九月初六日,清政府為收回海軍統一指揮權,在北京設立總理海軍事務衙門,以醇親王奕譞為總理大臣,慶郡王奕劻、北洋大臣李鴻章為會辦,正紅旗漢軍都統善慶、兵部右侍郎曾紀澤為幫辦。實權仍由李鴻章掌握。李利用海軍衙門整頓海防名義,大力購置外國船艦,並將南洋及福建水師較好的船衹都撥到北洋,以擴充北洋海軍;又在“以利海防”名義下,管理開辦鐵路事務。光緒十四年(1888)編成北洋艦隊,製定了《北洋海軍章程》,設置了提督、總兵等海軍官職。海軍經費原定每年四百萬兩,李鴻章為嚮慈禧太後和奕譞獻媚,同意將海軍經費移建頤和園之用。光緒十四年(1888)以後,便不再添置新艦。光緒十七年(1891)以後又停止購買軍火。中日甲午戰爭中,北洋海軍覆滅,光緒二十一年(1895)二月,遂將海軍衙門裁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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