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中法戰爭爆發
| 事件經過:
光緒九年(1883)十一月十三日,法軍六千人在孤拔率領下,嚮駐防山西(今河內西北)的清軍和黑旗軍陣地發動進攻,中法戰爭正式爆發。清軍連戰失利,法國乘勢要挾,光緒十年(1884)四月十七日,迫使清政府簽訂了《中法會議簡明條約》,承認法國對越南的“保護權”,同意在中越邊境開埠通商,並聲明將北圻清軍撤回邊界。閏五月初,法軍強行接收越南諒山附近中國軍隊駐地,遭到還擊,法軍敗退。六月十五日,法國海軍進犯臺灣基隆,被守軍擊退。七月初三日,停泊馬尾軍港的法國軍艦突然襲擊福建水師。由於清廷的避戰求和政策和指揮無能,致使艦隊倉促應戰、被動挨打,終遭全軍覆滅的厄運。初六日,清政府被迫對法宣戰。八月,法艦再犯臺灣,遭滬尾(今淡水)軍民痛擊。光緒十一年(1885)正月,法艦北犯浙江鎮海,遭清軍炮擊,法軍敗退,司令孤拔受重傷,後死於澎湖。與此同時,在中越邊境,清軍卻抗擊不力,節節敗退,使法軍得以攻占邊防重鎮鎮南關(今友誼關)。新任兩廣總督張之洞遂起用老將馮子材為廣西軍務幫辦,重行部署戰備,二月初八日,取得了鎮南關大捷。十三日,又取得了諒山大捷,重傷法軍司令尼格裏。劉永福黑旗軍也在臨洮大敗法軍。中國軍隊的節節勝利,使河內法軍異常驚恐,準備逃竄。法國茹費理內閣亦因戰敗倒臺。而中國清朝政府卻乘勝求和,二月十九日,與法國簽訂了《巴黎停戰協定》,二十二日,命令前綫軍隊於三月初一日停戰,十一日撤兵。四月二十七日,授權李鴻章在天津與法國駐華公使巴德諾簽訂了《中法會訂越南條約十款》。由於清政府的怯懦退讓,使得中國不敗而敗,而法國卻不勝而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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