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中法签订越事备忘录
| 事件经过:
光绪八年(1882)十月十八日,李鸿章派马建忠与法国公使宝海在天津商订了越事草案三条,即中国撤兵、通商、中法分巡红河南北。十一月十一日,李鸿章与宝海又根据以上协议,在上海签订了越事备忘录,拟定越南事宜三条:一、中国若从越南撤兵,法国则不侵占越南土地,不贬削越南国王治权;二、开放保胜为商埠;三、在云南、广西界外与红河中间之地划定界限,北归中国保护,南归法国保护。法国政府没有批准这一草约,并于光绪九年(1883)正月二十六日将宝海撤回。四月初九日,法国议会通过以五百五十万法郎作为远征越南军费。茹费理内阁派遣孤拔、波特等人先后率兵增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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