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日本侵占琉球
| 事件经过:
同治十三年(1874)九月,中日订立《台事专条》,中国承认琉球难民为日本国属民,日军侵略台湾为“保民义举”,给日本正式吞并琉球留下口实。光绪五年(1879)三月八日,日本侵占琉球,改置冲绳县。四月初八日,美国前总统格兰特抵天津,晤李鸿章,“慨然以调处自任”。五月初十日,总理衙门照会日使,反对废琉球改置冲绳县。十四日,琉球官员向德宏抵津,向李鸿章请援。十六日,日本政府向格兰特表示,愿与中国直接谈判,不愿第三国过问。格兰特劝中国“宽让”,并以“中日失和交战”威胁清廷。光绪六年(1880),日本派代表来华谈判,要求清廷承认日本吞并琉球。李鸿章建议清廷用“延宕”之法,此后,再不提琉球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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