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庄俊元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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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俊元(1803——1879),晋江县(今鲤城区)人,故宅在泉州城内西街甲第巷。清道光十六年(1836年)恩科进士,入翰林,留京学满文,以散馆一等一名授编修,协助改造满洲文字。事毕,出任甘肃西宁府尹,后兼道严,在任6年。咸丰三年(1853年),他引退回泉,寓居30年。在泉常兼书院山长,对地方文教事业多有建树。
庄俊元好书法,擅行草,出入于董其昌、赵子昂之间,为清代著名书法家。对于庄俊元书法的独特造诣,泉州民间流传着许多佳话,其一则说:庄俊元未显时,习字甚勤,日间不足,继之以夜,上床之后,犹以指代笔,在席上划写不绝,甚至在其妻肚皮上练习。妻不胜苦,因骂之曰:“你自有体何必划他人之体”。此语触发庄俊元的灵感,悟出“写字要自成一体,不应墨守前人法式”。由是书法大进,迥超前人。他的行书潇洒遒劲,可追明代著名书法家张瑞图(晋江青阳人)笔意。他是晚清的一位书法大家。
庄俊元性格外刚毅,内和婉,遇事开诚布公,亲朋同事都敬而惮之。然而,凡向他求字者,无不应允,所以他的墨迹在泉州一带流传甚多。庄氏尤善撰写对联,所撰楹联颇丰,泉州与台湾的寺庙、廨宇、市井都可见到他的楹联手迹。其楹联书法通达工仗、蕴奥皙逮、劲遒隽逸,成为一些古建筑富有艺术价值的附属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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