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莊俊元逝世
| 事件經過:
莊俊元(1803——1879),晉江縣(今鯉城區)人,故宅在泉州城內西街甲第巷。清道光十六年(1836年)恩科進士,入翰林,留京學滿文,以散館一等一名授編修,協助改造滿洲文字。事畢,出任甘肅西寧府尹,後兼道嚴,在任6年。鹹豐三年(1853年),他引退回泉,寓居30年。在泉常兼書院山長,對地方文教事業多有建樹。
莊俊元好書法,擅行草,出入於董其昌、趙子昂之間,為清代著名書法傢。對於莊俊元書法的獨特造詣,泉州民間流傳着許多佳話,其一則說:莊俊元未顯時,習字甚勤,日間不足,繼之以夜,上床之後,猶以指代筆,在席上劃寫不絶,甚至在其妻肚皮上練習。妻不勝苦,因駡之曰:“你自有體何必劃他人之體”。此語觸發莊俊元的靈感,悟出“寫字要自成一體,不應墨守前人法式”。由是書法大進,迥超前人。他的行書瀟灑遒勁,可追明代著名書法傢張瑞圖(晉江青陽人)筆意。他是晚清的一位書法大傢。
莊俊元性格外剛毅,內和婉,遇事開誠布公,親朋同事都敬而憚之。然而,凡嚮他求字者,無不應允,所以他的墨跡在泉州一帶流傳甚多。莊氏尤善撰寫對聯,所撰楹聯頗豐,泉州與臺灣的寺廟、廨宇、市井都可見到他的楹聯手跡。其楹聯書法通達工仗、藴奧皙逮、勁遒雋逸,成為一些古建築富有藝術價值的附屬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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