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ents: 中日议定修好条规和通商章程

Country: 中国  

Dynasty: 清代

Chinese Era: 清穆宗同治十年

Type of Event: Hot spot

Start Date: 1871 ADSeptember 7

End Date: 1871 AD  

Where: 中国

中日议定修好条规和通商章程
Event Details:

  同治九年(1870)九月初七日,日本使臣柳原前光曾到天津,与署理三口通商大臣成林商议立约通商事。十月初八日,总署上奉,允准日本明年派员来华时再议立约事。十月十一日,又照会日本处务省,允与立约。同治十年(1871)三月九日,日本派大藏卿伊达宗城及外务相大丞柳原前光为全权大臣,来华议约。六月,与清廷全权大臣李鸿章在天津谈判。日使要求按照“西人成例,一体订约”,并要取得“一体均沾”特权,遭中方代表拒绝。七月二十九日,《中日修好条规》和《通商章程》最后画押,商定:两国商民准在对方指定之通商口岸贸易(中国开放十四个,日本开放八个),但不得进入内地;两国商货进入口岸,均照对方海关税则完税;两国在对方指定口岸可设领事,约束本国商民,民事案件归领事审理,刑事案件由领事和地方官会审。同治十一年(1872)四月,日本提出改订本条约,遭清廷拒绝。同治十二年(1873)四月初四日,李鸿章与日使副岛种臣在天津换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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