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揚州教案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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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經過:
同治七年(1868)七月初五日,揚州文武生員數百人燒毀教堂,打傷教士。先是,法國天主教傳教士金緘三在江蘇揚州設立育嬰堂,虐死嬰兒四十餘名,激起民憤。該年六月,英國內地會傳教士戴德生又在揚州租賃房屋,設立教堂。揚州文武生員遂再次會議,决定采取激烈行動。他們四出張貼揭帖,號召群衆反對教會。七月初五、初六兩日,投考生員們聚衆毀壞戴德生住所,燒毀英國內地會教堂,毆傷戴德生等教士數人。事後,英國駐上海領事麥華陀趕赴鎮江、揚州“查辦”此事,又激起當地群衆激烈反抗。麥華陀遂率軍艦四艘、軍隊數百前往南京,嚮兩江總督曾國藩提出嚴重抗議,要求從重查處。曾國藩在麥華陀的武力威脅下,將揚州知府撤職,賠償教會損失,並於教堂門前立碑,申明保護教會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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