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台湾教案发

国度: 中国  

朝代: 清代

国君纪年: 清穆宗同治七年

事件类型: 热门

开端时间: 1868年2月

终结时间: 1868年  

地点: 中国

台湾教案发
台湾教案发
事件经过:

  同治七年(1868)春,台湾府凤山县民众焚毁英、法教堂,打死、打伤教徒各一人。先是,同治五年,英国耶稣教传教士在台湾府打鼓城(今高雄)外强租房屋建立教堂,引起公愤,清地方官吏令其限期撤离。同治七年初,英国传教士又在凤山县埤头城买房建堂,强行传教。二月,当地壮勇和民众群集,将教堂焚毁,教徒一死一伤。六月,英国教堂修复,又被群众毁。其时正值英商怡记公司在违法收购樟脑,私运出口,被鹿港同知查获标封,英国公使阿礼国为取得在台贸易和传教特权,借机一面强迫总理衙门派员查办,一面派军舰至台湾进行武力威胁。十月,英国军舰突然炮击安平炮台,进占安平协署,杀伤兵勇数十人,焚毁兵营及火药库,并强逼当地官绅交付担保银四万元,赔偿军费一万元。闽浙总督英桂在英国武力胁迫下,与之达成协议:取消台湾官厂的樟脑专卖权,允许英商自由采购远销;允许英人在台湾自由贸易和旅行、居住、传教,永远保证教会安全;赔偿怡记公司“损失”六千元、教堂三千余元;惩办各起教案之主使人。又将鹿港同知洪熙恬、凤山知县凌士荃革职,才了结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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