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广方言馆设立
| 事件经过:
同治二年至同治三年(1863——1864),清政府为培养洋务人才,先后在上海、广州设立“广方言馆”。同治二年,清廷批准江苏巡抚李鸿章奏,仿北京同文馆例,在上海设立外国语言文字学馆,称“广方言馆”,也称“上海同文馆”,招收十四岁以下文童入馆,学习外国语文和自然科学知识。先设英文、法文两班,后增设日文、俄文班,三年毕业。经费由江海关支拔。同治八年并入江南制造局。光绪三十一年(1905)改为兵工中学堂。同治三年,广州将军瑞麟、两广总督毛鸿宾仿照上海例,亦奏清廷在广州设立“广方言馆”,又称“广州同文馆”,招收十四岁至二十岁的满、汉学生及二十岁以上科举出身的学员。先设英文班,后增设法、德文班。三年毕业。派充各衙门翻译,经费由粤海关支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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