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阿思本艦隊事件發生
| 事件經過:
同治元年(1862),總稅務司英國人李泰國受清政府委托,在英國購買兵船七艘,並私自召募六百餘名水手、軍官,與英國海軍上校阿思本訂立協議,由阿思本統領助攻太平軍。規定該艦隊除清朝皇帝的命令外不受任何人指揮(皇帝命令也需李泰國付署才能生效)。同治二年八月,阿思本率艦隊開到上海。清政府命總兵蔡國祥為艦隊總統,以阿思本為幫統,負責實際指揮,歸曾國藩、李鴻章等節制調遣。阿思本以清政府之决定與原協議不合而不滿,曾國藩等也因指揮不動而反對,雙方爭執不决,並引起美、法、俄等國公使不滿。曾國藩建議“將此船分賞各國,不索原價”,清政府遂賞阿思本白銀一萬兩,令其將艦隊開回英國變賣,艦隊成員就地遣散。後因賣價尚不足遣散費,衹得另行拔款添補。是為清廷建立海軍的第一次嘗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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