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南昌教案发生
| 事件经过:
同治元年(1862)二月十七日,南昌群众捣毁天主教育婴堂,拆毁教堂及传教士罗安当座船,罗安当乘夜逃出南昌。先是,法国天主教传教士以《天津条约》为护身符,在南昌地区强索民地、民房,网罗教徒,强行传教,激起民愤。适值反对教会的《湖南阖省公檄》传入南昌,立时“众论沸腾”,南昌绅民汇集豫章书院,捐资翻印湖南公檄,一昼夜印出数万张,贴遍南昌城内外大街小巷。不久遂发生南昌教案。教案发生不久,南昌街头又出现《扑灭异端邪教公启》,号召全省绅民“锄头扁担,尽作利兵;白叟黄童,悉成劲旅”,共灭邪教、驱除侵略者。罗安当从南昌逃到上海,通过法国驻沪领事诉于法国驻京公使。法使遂向总理衙门提出交涉,借机索取江西抚州城外丁家山与九江西门外琵琶亭及附近空地,交罗安当承管,以为建造房屋之用,并要清政府以七万两白银赔偿其损失。此时清政府正与法国勾结共同镇压太平天国,遂指令江西巡抚沈葆桢以赔款一万七千两,重建教堂了结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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