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國會復會,段祺瑞出任總理
| 国会复会,段祺瑞出任总理
事件經過:
國會復會時全體議員合影
1916年8月1日,參衆兩院議員在北京衆議院舉行開幕式,名稱為國會第二次常會,到參議員衆議員456人。會場中,“議員彼此握手,頻語寒暄”,對國會的恢復,“不勝悲喜交集”。黎元洪、段祺瑞及其他在京閣員均出席。
政府交議議案有:(1)閣員的追認;(2)副總統的選舉;(3) 各種法律的修正;(4)憲法的製定;(5)民國六年度的預算案。其中製定憲法最重要,而人們所最關心的,則是追認閣員和選舉副總統問題。南方國民黨議員,主張先選舉副總統,再行追認閣員,想選段祺瑞為副總統,將內閣總理一席留給唐紹儀,避免“武人內閣”。政府意見,以為“國會倘能先將內閣承認一項解决,則中央行政基礎即可以茲鞏固”,內閣總理以段祺瑞擔任“决能稱職”。
段祺瑞則說:“近聞外間有人主張舉餘為副總統,餘實感激,但陸軍總長苟無相當繼任之人,恐不足收統馭全局之效;即總理一席,尤非南方允孚不可。餘雖駑下,自願早避賢路,然遇萬不得已時,亦斷不以維持之責諉之他人。餘意兩年以內,為收拾難局最緊要之關頭,過此則主持之人較易為力矣。”還聲稱:“某以國事為重,但使賤軀可以勉支,亦斷不肯撒手而去。”言下之意,决心任總理,唐紹儀則表示,他既堅辭外交總長,更絶無想出任國務總理的意思。
8月21日,衆議院開會,到413人,已足法定人數,由副議長陳國祥主持會議,宣佈本日第一議案為《特任段祺瑞為國務院總理咨請同意案》。黎元洪代表黎澍陳述理由說:“大總統依約法第三十四條特任(段祺瑞)為國務總理,咨請追認。查段氏在民國成立之初,厥功甚偉,雖屬軍人,而於政治經驗甚富。當民國二年時,曾代理國務總理,成效昭著。當帝製發生時,極力反對。民國恢復,大局多賴維持。茲特任為國務總理,尚希表示同意。 ”結果同意票407票,不同意票7票,以絶對多數通過。會後黎元洪立即通電各省知照。23日,參議院又以187票對6票的絶對多數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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