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英国设立广州招工公所掠卖华工

国度: 中国  

朝代: 清代

国君纪年: 清文宗咸丰九年

事件类型: 热门

日期: 1859年  

地点: 中国

事件经过:

  咸丰九年(1859),英国殖民者在广州设立招工公所,专门从事向海外掠卖华工勾当,是为西方殖民者在中国沿海地区较早开设的贩卖人口的机构。早在鸦片战争以前,就曾发生过到广东的外国商船回国时私带中国“无业游民”到海外作苦工。鸦片战争后,外国人贩子更是经常出没于各个通商口岸,掳掠我国劳动力向海外贩卖,号称“猪仔贸易”。最早从事这一罪恶活动的,有荷兰、西班牙、葡萄牙,继之而来的是英、美、法、俄等国。掳掠地方主要是福州、厦门、广州、汕头、上海、宁波等地,香港、澳门为两大转运站,新加坡、槟榔屿等地则是贩卖中心。自英国广州招工公所设立后、法国、西班牙等国也相继成立招工公所。咸丰十年,英法联军攻陷北京,强迫清政府与之签订《北京条约》,规定:以后凡有华民,或在英国所属各处或在外洋别地承工,俱准与英民立约为凭。从而使西方殖民者获得了掳掠华工的合法权利。同治七年(1868)的《蒲安臣条约》中又规定:“大清国与大美国切念民人前往各国,......总听其自便,不得禁阻”。由于殖民者有条约作护身符,掠卖华工更加肆无忌惮,到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竟达五十万人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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