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杜重遠被判刑
| 杜重远被判刑
事件經過:
杜重遠像 1935年7月9日,《新生》周刊總編輯兼發行人杜重遠因《閑話皇帝》一文,被江蘇高等法院第二分院(設在上海)以“誹謗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7月9日,在審判時法官開庭衹問了幾句,即退入內室集議宣判;而日本駐滬總領事特派員竟蠻橫地滲入內室監視法官集議。在日方壓力下,法院當庭宣判杜重遠犯“散布文字共同誹謗罪”。杜重遠憤怒地疾呼:“法律被日本人徵服了!我不相信中國還有什麽法律!。”消息傳出,輿論界紛紛指責日方小題大做,香港、新加坡、印尼、泰國等地華僑報紙也紛紛表示抗議。律師吳凱聲藉助國內外的有利聲勢,與法庭反復爭辯,使杜重遠終於取得交保就醫的待遇。
被當局封禁的《新生》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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