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孫中山南下廣州護法
| 孙中山南下广州护法
事件經過:
海軍艦隊南下廣州
1917年7月2日,廣東省長朱慶瀾邀請孫中山組織軍政府,駐粵滇軍將領張開儒也主張遷都廣州,認為“國都既陷,政無所出。維今大計,速遷政府,設置地點,廣州為宜。組織內閣,遙戴黎公”。7月6日,孫率海琛、應瑞艦離滬赴粵,章太炎、朱執信、廖仲愷、陳炯明等同行。17日到達虎門,旋改乘江固艦抵黃埔,廣東督軍陳炳錕、省長朱慶瀾等前往江邊迎接。孫中山在黃埔公園歡迎會上發表演說,主張請海軍全體艦隊來粵,然後在粵召集國會及請黎元洪前來執行大總統職務。
19日,孫中山抵廣州,請國會議員來粵召集國會以决定大計。朱慶瀾表示贊成。陳炳錕以“南方力薄,經濟睏難”為辭推托。孫中山逐一解釋,並希敦促陸榮廷東下合作,陳勉強同意。同日,孫中山通過津、滬各報邀請國會議員南下護法,召開國會,以行“民國統治之權”。
21日,程壁光與第一艦隊司令林葆怪率艦隊自吳淞口開往廣東,唐紹儀、汪精衛等同行。行前在滬發表《海軍護法宣言》,宣佈海軍討逆三大目標:“一曰擁護約法;二曰擁護國會;三曰懲辦禍首。”表示“必使已毀之約法,回其效力;已散之國會,復其原誹謗。元惡大憝、為國蟊賊者,無所逃罪,然後解甲。自約法失效、國會解散之日起,一切命令皆無根據,當然認為無效。發此命令之政府,當然否認”。孫中山在廣州與南下的海軍官兵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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