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英、美、法开始第一次“修约”活动

国度: 中国  

朝代: 清代

国君纪年: 清文宗咸丰四年

事件类型: 热门

开端时间: 1854年4月

终结时间: 1854年  

地点: 中国

事件经过:

  咸丰四年(1854)四月,英国驻华公使包令,联合法国公使布尔布隆、美国公使麦莲到达广州,借口《望厦条约》中有关于十二年后变通贸易条款之规定,根据“最惠国待遇”,今《南京条约》已届满十二年,应予修改,故致函清办理外交事务大臣、两广总督叶名琛,全面提出修约要求,主要内容有:中国全境开放通商,鸦片贸易合法化,废除进出口货物子口税,外国公使驻京。另外,美国公使提出:要在长江流域及其支流的任何口岸城市及港湾进行贸易,美国人可以进入中国内地任何地区贸易、传教、居住,并取得租赁、建筑的自由;法使除提出类似要求外,还要求释放非法潜入陕西从事间谍活动而被捕的法国传教士。显然,这些修约内容,早已远远超出对某些贸易条款“稍有变通”范围,而是企图再次强加给清政府一个比《南京条约》等更为广泛的不平等条约。对此,叶名琛当然不敢冒然答复,只得采取拒不接见,避不回答的办法。五月,包令与麦莲到昆山面见两江总督怡良,采取威逼利诱手段,再次提出修约要求,并扬言要到天津办理交涉。怡良仍采取敷衍办法,借口办理外交为两广总督职责,要他们回广州商办。七月,英、法、美三国公使串通一气,又一次向叶名琛要求修约。叶名琛仍抱着“接触愈少,麻烦愈小”的宗旨不予接见,并向咸丰帝建议,对付外国人的办法,“惟有相机开导,设法羁縻”。三国公使再次广州碰壁后,八月回到上海,利用江苏巡抚吉尔杭阿劝咸丰帝“允其所请”,未被采纳。九月,英、美公使率兵船北上大沽口,要求到天津修约。清政府深恐侵略者借机寻衅,不愿在近畿重地谈判,乃派长芦盐政文谦与前任长芦盐政崇伦前往听取英、美公使意见,要求他们仍回广州交涉。英、美公使提出了更为广泛的修约要求,并以修约不成,即要发动战争相威胁。最后,咸丰帝仅同意减免外商所欠上海关税和广东茶税,其余一概不准。侵略者虽欲以武力达到目的,终因兵力不足,未敢妄动,只得于十月南返。第一次“修约”活动宣告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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