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福建乌石山教案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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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三十年(1850)五月,英国一名传教士和一名医生来到福州,由英国代理领事金执尔向城内乌石山神光寺僧人租赁房屋居住,租期半年,得候官县知县兴廉批准。此举开创了英国人在通商口岸入城居住的先例。神光寺本为当地生童会课之地,英人租屋消息传出,绅民大哗。在籍养病的林则徐联合地方士绅上书福州官府,要求驱逐英人。一些在朝的闽籍官员闻讯也上折声援。闽浙总督刘韵珂与福建巡抚徐继畬企图以劝说英人自行搬出平息此事,受到言官抨击,咸丰帝亦传旨申饬,只得于是年十二月命地方官迫英人交出神光寺房屋,迁往道山观英国翻译官住地。此事遂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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