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吳虞呼籲男女平權

國度: 中國  

朝政: 北洋政府

事件類型: 熱門

日期: 1917年   六月1日

地點: 中國

吴虞呼吁男女平权
事件經過:

  1917年6月1日
  吳虞呼籲男女平權
  吳虞
  1917年6月1日,吳虞以妻子吳曾蘭名義發表文章《女權平議》。
  他在文中說,由漁獵生活之平等夫妻時代,入於耕牧生活之專製夫妻時代,則婦女失其自由,為男子之財産,為男子之奴隸矣。專製時代之婦女,出則聽命於夫,入則聽命於翁姑,幽閉閨閫,不能自主,一無所知,一無所能,與六畜無異,衹知飲食,衹知養子。以此輩無知無能之人為群男之母,則舉國男子當幼稚之時,不受其害者鮮矣。吾國專重傢族制度,重名分而輕人道,蔑視國傢之體製道德法律並為一談,禮刑所出,其義根本於儒教。孔氏常以女與小人並稱,安能認為主張男女平等之人?且吾人所爭平等,為法律上之平等;所爭自由為法律內之自由;非無範圍之平等,無限界之自由。而天尊,地卑,扶陽,抑陰,貴賤,上下之階級,三從七出之謬談,其於人道主義,皆為大不敬,當一掃而空之,正不必麯為之說也。
  他呼籲:吾女子當琢磨其道德,勉強其學問,增進其能力,以冀終得享有其權之一日;同男子奮鬥於國傢主義之中,追蹤於今日英德之婦女,而固非與現在不顧國傢之政客議員較量其得失於一朝也。嗚呼!良妻賢母,固為婦女天職之一端;而生今之世界,則殊非以良賢母為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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