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李提摩太提出《新政策》
| 事件經過:
李提摩太(Timothy Richard),英國傳教士,同治九年(1870)來華,先後在山東、東北、山西等地傳教,並與清朝官僚結交。光緒十六年(1890),應李鴻章之聘,赴天津主辦《時報》。次年,任同文書會(後改名廣學會)總幹事,出版大量書刊,宣傳基督教,傳播西學,也附和中國的維新運動。光緒二十一年(1895)八月,加入強學會,想以此對維新派施加影響。九月二十七日,又通過翁同龢,嚮光緒皇帝提出了名為《新政策》的長篇意見書,建議清政府聘用二名外國顧問,成立由八人組成的內閣,其中半數閣員由赫德、艾迪斯、科士達、德魯等英美人士擔任,實際上是要將中國政治置於外國的控製之下。還建議設立“新政部”,作為推行“新政”的領導機關。維新派真誠地把李提摩太等外國傳教士引為同調,來往密切,希望與他們合作,共同推進變法維新運動。光緒二十四年(1898)八月,李提摩太赴北京,擬任光緒帝顧問,因慈禧太後發動政變而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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