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袁世凱接受喪權辱國的“二十一條”
| 袁世凯接受丧权辱国的“二十一条”
事件經過:
“二十一條”簽字時中日代表合影
1915年5月9日,袁世凱政府接受日本政府最後通牒,承認恥辱的“二十一條”。
自中日談判“二十一條”起,中方不斷泄露談判內容,以期觸動各有關協約國,讓它們給日方施加壓力。但各協約國擔心日本與德國議和,同時顧及自己在中國的利益,對日本的行為並不加干涉,衹是通過國際壓力,迫使日本刪去了對各國有威脅的內容。
因失去列強支持,又在日本政府支持帝製的利誘下,袁世凱同意接受“二十一條”。8日下午,袁世凱在總統府召集會議,各政府大員均迎合袁世凱的意見,僅段祺瑞表示要以武力相抗,但袁世凱以國力未足,加以拒絶。
25日,中方代表陸徵祥和日方代表日置益在北京簽訂了“中日條約”和換文。
在袁政府接受最後通牒的消息一經傳出,群情激憤,舉國認為是奇恥大辱。各城市愛國團體,紛紛集會,拒不承認“二十一條”,誓雪國恥。上海各界召開國民大會,到會數萬人,一致表示拒日到底。各地青年學生尤為悲憤,有的憤而自殺,有的斷指寫血書,有的要求入伍,請纓殺敵。全國教育聯合會决定,各學校每年以5月9日為“國恥紀念日”。北京各學校學生議决,每日課餘誦最後通牒一遍,以示不忘國恥。
接着,漢口、鎮江、漢陽、福州等地,相繼發生反日運動。5月13日,漢口日僑準備舉行提燈會,慶祝日本所取得的“外交勝利”。當地學生和商民怒不可遏,群起搗毀日本商店。
5月24日,上海國民對日同志會等團體在城內九畝地新舞臺召開國民大會,“徵集衆意電請中央停止簽字”,到會者七八千人。鄭汝成派軍警到現場鎮壓。大會代表至製造局表達衆意,要求電達“政府毀約力爭”,又被拘押營倉。次日,仍在九畝地召開大會,鄭汝成再派軍警前往“彈壓禁阻”。
毛澤東在湖南第一師範刊印的《明恥篇》封面上題詞:“五月七日,民國奇恥,何以報仇,在我學子”。
《時報》刊載的反對“二十一條”的血書:“五月九日永記勿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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