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三国干涉还辽
| 事件经过:
光绪二十一年(1895),《马关条约》签订,清政府把辽东半岛割让给日本。俄国认为这是对它独霸中国东北的直接威胁,遂于三月二十三日,即《马关条约》签字的当天,正式向法、德两国政府建议:三国联合劝告日本放弃辽东半岛,如不答应,即对日本采取共同军事行动。三月二十九日,三国驻日公使奉本国政府训令,分别照会日本政府,要其退还辽东半岛,并限期答复。三国海军也同时出现在日本海面,大有兵戎相见之势。英、美两国也不愿日本在华势力过分膨胀,也劝告日本接受三国的要求。日本经过中日战争,已十分疲劳,无力对付三国,于是决定对三国让步。四月十一日,日皇宣告接受三国劝告,退还中国辽东半岛,但提出中国需以相当款项补偿。九月初二日,三国与日本商定中国补偿“赎辽费”三千万两;中国偿清上述款项之日起,三个月内,日军撤出辽东半岛。九月二十二日,李鸿章与日本驻华公使林董签订交收辽南条约。此后,三国以干涉还辽邀功索偿,强迫清政府给予租借军港、修筑铁路、开采矿山的特权。沙俄更乘机迅速扩大在中国东北的侵略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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