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孫中山成立“革命公司”
| 孙中山成立“革命公司”
事件經過:
孫中山和與會同志合影 1911年5月5日,孫中山在美國芝加哥出席同盟會芝加哥分會集會時,宣佈成立“革命公司”,並動員當地華僑購買該“公司”股票,籌款支持國內革命活動。孫中山許諾,股金本息,革命成功後加倍償還。1910年12月,孫中山離開檳榔嶼,此後到過巴黎、紐約、舊金山、溫哥華及加拿大太平洋鐵路沿綫各埠,於4月28日抵芝加哥,他一路竭力為革命活動籌款。
在溫哥華,孫中山說服當地洪門會組織籌餉局,並以革命軍政府名義發行10元、100元、1000元3種面額的金幣債券。他通過宣傳革命道理打動各地同情革命的華僑,僑領們慷慨解囊,不少華工把整月薪金都捐獻出來。
一些較激進的骨幹甚至出現贊助革命的傾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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