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ents: 《中俄密约》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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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午中日战争以后,清政府对俄国产生了很大幻想,希望联络俄国牵制其他列强。沙俄看出了这一点,便寻找机会向清政府索取好处。光绪二十二年(1896),沙皇尼古拉二世举行加冕典礼。清政府应俄国政府的要求,任命李鸿章为“钦差头等出使大臣”,前赴俄国庆贺沙皇加冕。俄国政府以中俄共同防止日本侵略为词,并以三百万卢布给李鸿章作报酬,透迫李鸿章于四月二十二日同俄国财政大臣维持、外交大臣罗拔诺夫在莫斯科签订了中俄《御敌互相援助条约》(法文本称为《防御同盟条约》),即《中俄密约》。密约共六款,另附规定约文以法文为准的专条。主要内容为:一、日本如果侵占俄国远东领土或中国、朝鲜领土,中俄两国应以全部海军、陆军互相援助,并互相接济军火、粮食;二、缔约国一方未征得另一方同意,不得与敌方议立和约;三、战争期间,中国所有口岸均应对俄国军舰开放,中国地方官应尽力供应所需;四、允许俄国在黑龙江、吉林两省修筑铁路直达海参崴,该铁路由华俄道胜银行承办,其详细合同由中国驻俄公使与华俄道胜银行商订;五、无论战时或平时,俄国均有权通过该铁路运送军队和军需物品;六、本条约自铁路合同批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十五年,届期六个月以前,再行商办展限。通过这一密约,沙俄政府把侵略势力伸入了中国东北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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