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禮部六堂官事件發生
| 礼部六堂官事件发生礼部六堂官事件发生
事件經過:
光緒二十四年(1898)四月,光緒帝頒布“明定國是”詔後,禮部主事王昭奏請光緒遊歷日本及各國,並請立商部、教部。禮部尚書懷塔布、許應騤等不肯代遞。王照斥責懷、許等人阻謁新政,聲言如不代遞,請徑投都察院轉呈。許應騤即上疏彈劾王照咆哮公堂、藉端挾製,又謂日本多刺客,王照請皇上遊日本,居心叵測,應加懲辦。七月十六日,光緒帝下詔,斥責懷塔布等人狃於積習,緻成雍蔽,著交部議處;並命今後各衙門司員條陳事件,即由該堂官原封呈進,毋庸拆看。七月十八日,諭將懷塔布、許應騤及左侍郎堃岫、署左侍郎徐會灃、右侍郎溥頲、署右侍郎曾廣漢六人即行革職;同時稱贊王照“不畏強禦,勇猛可嘉”,賞給三品頂戴,以四品京堂候補,以資鼓勵。戊戌政變後,八月十五日,清廷重新起用懷塔布為都察院左都御史兼總管內務府大臣。八月十九日,命將王照革職嚴拿,查抄傢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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