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裁撤詹事府等衙門及三省巡撫
| 事件經過:
光緒二十四年(1898)七月十四日,光緒帝下詔:裁撤詹事府,通政司、光祿寺、鴻臚寺、太常寺、太僕寺、大理寺等衙門;外省裁撤督撫同城之湖北、廣東、雲南三省巡撫及衹管河南工之東河總督;同時,裁撤各省不辦運務之糧道及僅管疏銷之????道等官。七月十六日又諭飭詹事府等已裁衙門一切事宜,歸併六部。二十三日又發佈“上諭”:原東河總督所管山東運河歸山東巡撫兼管。戊戌政變後,八月十一日,清廷宣佈:詹事府等衙門照常設立,“毋庸裁並”。湖北、廣東、雲南三省巡撫及東河總督等職亦於九月十八日宣佈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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