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中英簽訂《關內外鐵路藉款合同》
| 事件經過:
英國為了減輕蘆漢鐵路的重要性,並阻擋俄、法插足長江流域,急於攬到關內外鐵路的藉款權,以便嚮北擴展勢力。光緒二十四年(1898)八月二十五日,關內外鐵路會辦鬍燏棻與英國中英公司在北京簽訂了《關內外鐵路藉款合同》。規定:藉款總額二百三十萬英鎊,年息五釐,九扣實付,四十五年還清;該款用於修築奉天(今遼寧瀋陽)中後所至新民屯(今遼寧新民)鐵路及營口支綫;備還津渝、津蘆鐵路欠款;以北京至山海關鐵路財産、收和新築鐵路收入作擔保;鐵路總工程師由英國人擔任;中國保證合同內所指鐵路永不讓與他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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