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英德订立瓜分津镇铁路协定
| 事件经过:
光绪二十四年(1898)五月,中比《芦汉铁路借款合同》签订以后,英国于七月五日向清政府提出了修筑天津至镇江等铁路的要求,与德国在山东的利益发生矛盾。英国被迫与德国政府直接交涉,以两国共同分割英国在非洲的殖民地为条件,来换取德国在津镇铁路上的让步。德国对非洲觊觎已久,愿与英国妥协。双方遂于同年七月十七日达成协定:天津到山东南境的铁路由德国修筑,由山东南境至镇江的铁路由英国修筑,全线竣工后由双方共同经营。此外,还议珲:英国的铁路投资范围是长江以南各省和北经河南至山西;德国的铁路投资范围是山东省以及自黄河沿岸至南京一带。实际上是双方互相承认了各自在华的势力范围。该协定签订后,两国联合向清政府提出了承筑津镇铁路的要求,并于光绪二十五年(1899)四月九日逼迫清政府签订了《津镇铁路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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