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ents: 光绪颁布“明定国是”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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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二十四年(1898)四月十三日,康有为代御史杨深秀拟了《请定国是而明赏罚折》,四月二十日,又代侍读学士徐致靖拟了《请明定国是疏》。康有为自己也上了一道《请告天祖誓群臣以变法定国是折》。四月二十三日,光绪帝根据杨深秀、徐致靖、康有为等人的奏章,召集军机全全堂,“下诏定国是”,决定变法。四月二十八日,光绪召见康有为,商讨和确定变法的步骤和措施。旋准康有为专折奏事,并任命他在总理衙门章京上行走。康有为利用专折奏事的特殊待遇,不断地地奏折,递条陈,提出了一系列新政建议。根据康有为等人的建议,在百日维新期间,光绪帝先后分布一百多道除旧布新的改革诏令。从内容上看,六月上旬以前,光绪颁布的新政主要是经济、军事、文教方面的改革。经济方面有:保护农工商业,设立农工商总局,切实开垦荒地,提倡私人办实业,奖励新发明、新创造、凡著新书、创新法、制新器等各种有利于生产发展者,即赏给官衔或给予专利;设立铁路、矿务总局,修筑铁路,开采矿产;设立全国邮政局,裁撤驿站;改革财政,编制国家预算,等等。文教方面有:改革科学制度,废八股,改试策论;广设学堂,提倡西学,开办京师大学堂;设立译书局,翻译外国新书;允许自由创办报馆、学会;派人出国留学、游历,等等。军事方面有:训练海、陆军,陆军改练洋操,裁减旧军,以及力行保甲等等。六月上旬以后,新政由经济、文教、军事方面扩展到政治方面。主要改革有:删改则例,裁汰冗员,撤销闲散重迭的机构;准许大小臣民上书言事,官吏不得阻挠,等等。新政遭到了封建守旧势力的一致抵制和反对。光绪颁布的变法诏令,除了湖南巡抚陈宝箴还能认真执行外,其他地方督抚大多置若罔闻。在中央,有些新政机关形式上虽然建立起来,但基本上被顽固派所把持。因此,变法诏书大都成为一纸空文。到慈禧发动政变以后,新政基本上被彻底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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