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中俄进行交收东三省谈判
| 事件经过:
光绪二十六年(1900)八、九月间,俄国利用联军侵华镇压义和团之机,占领中国东北三省。联军对华作战停止后,清政府提出交收东三省一事,俄国政府要求与清政府进行单独协定的谈判。十一月十二日(1901),清政府援驻俄公使杨儒为全权大臣,与俄商议交收东三省事宜。李鸿章为在与列强谈判中取得俄国支持,力主出卖东三省。十四日,交收东三省谈判正式开始。二十七日,俄国财政大臣维持先向杨儒口头提出约稿十三条。杨儒指责这个约稿是“因利乘便,以力制人”,拒绝答应。十二月二十八日,在第七次会商时,俄方正式向杨儒提出议款十二条,主要内容有东三省由俄国“设兵保路”;禁止清军驻扎东三省,只准设“马步巡捕”,名额须与俄国商定;东北三将军之委任,由俄国支配;俄国购买山海关至营口铁路:“东三省蒙古、新疆等处矿产、铁路及其他利益,非俄允许,不得让予他国;不准中国在上述各处自行造路”等等。不经讨论,俄方便逼杨儒画押,杨儒以条款须无损我自主之权方可签字对,双方争执不下。光绪二十七年(1901)正月初九日,清政府命奕劻、李鸿章商请各国公使,劝阻俄国强迫签约。各国不愿俄国独吞东北,接连向俄国质询。刘坤一、张之洞联合上奏,力主拒绝签约;并劝朝廷联英、日拒俄。杨儒与维特谈判七次,与俄外交大臣拉姆斯道夫谈判十四次,俄方横施恫吓,杨儒据理力争,仍无结果。在此期间,维特托人通知李鸿章,如要能促成签约,将以五十万卢布相酬,“以后还可多给”;同时威胁说,“逾期将决裂”。李鸿章遂向慈禧太后进言,尽早签约。正月二十二日,拉姆斯道夫提出最后约稿十一条,压迫杨儒,限十四日画押,不能更改一字,逾期停止谈判。李鸿章与奕劻电示杨儒:“势处万难,不能不允,即桓画押,勿误!”杨儒要求与俄方继续谈判。均遭拒绝,且中国皇帝国书、外交部文件,俄政府也一概不收。二月初二日,清政府电令出使各国公使,请各国代清展限签定东三省交收之约,以筹妥协。初四日,维特见杨儒,催促杨儒签字。杨以未奉“确旨”不签。维特谓:如贵大臣能画押,他日政府不能批准,再行作废。杨答曰:私自画押,该当何罪?维特保证,若清政府“欲加罪于与俄订约之人,俄必出场保护”。杨正告维特,“我系中国官员,欲求俄国保护,太无颜面。如此行为,我在中国无立足之地矣!”初五日,拉姆斯道夫又约杨儒签字,杨再度拒绝。同日,各国公使向清政府声明,公约(指十一国与中国谈判之约)未定前,不得与他国议立专约。清政府在北京外国公使团压力下,通知各国公使,谓“中国不敢遽允俄国画押,请先议公约”。初十日,清政府命李鸿章向俄使婉商,先订公约,再议专约,交收东三省谈判暂告一段落。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