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清政府嚮列強求和
| 事件經過:
慈禧太後憑多年的統治經驗,深知得罪了各國列強,一旦戰敗,後果不堪設想。所以在頒布對外宣戰及招撫義和團詔書後,反而更加不安。一方面義和團在奉旨組團後,隊伍迅速擴充,阻擊聯軍,攻打教堂、使館愈演愈烈,使慈禧太後産生“禍起肘腋”之憂。一方面是清政府收到一係列照會,均聲稱派兵入華,衹為彈壓義和團及一切阻攔聯軍赴京者,並不針對清廷。且經查明,各國並未發出“歸政照會”,所謂歸政照會係偽造的,使慈禧太後感到列強不逼迫其歸政,則不存在來自列強的威脅,因此必須遲早就宣戰一事取得列強諒解。另一方面,在宣戰諭詔發出後,主和派並未停止求和活動,東南封疆大吏亦紛紛批評匆忙宣戰,轉戰為和的呼聲又漸高漲。再就是宣戰之後,清軍並未能有效地扼製聯軍進犯的勢頭,大沽失守,聯軍步步嚮北京進逼,更促使慈禧太後很快就改變宣戰的態度。五月二十九、三十兩日,慈禧太後連嚮李鴻章、劉坤一、張之洞等致電,表白宣戰不得已的苦衷,說明招撫義和團乃被逼采取的臨時措施,並“仍盡力保護”使館,試圖通過封疆大吏,將她這求和信息傳給列強。六月三日,慈禧太後又通過清廷駐外公使直接告白於列強:“朝廷非不欲將此種亂民(指義和團)下令痛剿,而肘腋之間,操之太蹙,深恐各使保護不及,激成大禍。亦恐直、東兩省同時舉事,將兩省教士教民使無遺類”,這纔不得已進行招撫。還自甘下賤地說:“中國即不自量,亦何至與各國同時開釁,並何至恃亂民以與各國開釁。此意當為各國所深諒”。並嚮列強保證:“照前保護使館,惟力是視。此種亂民,設法相機自行懲辦”。六月初七日,清政府命駐俄、英、日三國公使嚮所駐國呈送國書,再次將宣戰的責任推在義和團身上,求三國“暫棄小嫌,共維全局”,嚮其他各國疏通,“排難解紛”、“輓回時局”,結束戰爭。隨後於六月十三日,授李鴻章以全權名義,令他與各國協商,準備乞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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