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清政府開始推行新政
| 事件經過:
1901年1月29日,慈禧太後下詔變法,要“取外國之長”、“去中國之短”。開始實行“新政”。在“新政”推行的最初三年裏,比較突出的有三件事。第一是提倡和奬勵私人資本辦工業。1903年9月,朝廷成立了商部,由前一年曾被派往英國、法國、美國和日本考察的皇親貴族載振擔任尚書,工礦業和鐵路都歸這一部管理。第二是廢除科舉考試制度,設立學堂,提倡出國留學。1901年清廷即命各級書院分別改為大學堂、中學堂、小學堂,引進新式教育。1904年1月,張之洞等製定通過了學堂章程,將普通教育分為初等、中等、高級教育,這就是具有近代化性質的“癸卯學製”。從1906年起,停止科舉考試,一律從學堂選拔培養人才。中國延續了1000多年的科舉考試制度,從此結束。第三是改革政製與軍製。1903年12月,清廷成立練兵處,以奕劻總理練兵事務,袁世凱為會辦大臣,袁世凱實際掌握了練兵大權。清末新政,在實際操作上是戊戌新政的繼續。它是在不觸動舊有的封建勢力的基礎上采取的防危補救措施,從某種程度上講,它是清廷嚮西方列強討好的一種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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