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癸卯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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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经过:
清政府颁布“癸卯学制”。光绪二十九年(1903)闰五月,因钦定学堂章程很不完善,清政府命张之洞同张百熙、荣庆重新厘定学堂章程。光绪二十九年(1904)十一月二十六日,张百熙、荣庆、张之洞复奏重订学堂章程。重定的章程规定:“立学宗旨,无论何等学堂,均以忠孝为本,以中国经史之学为基”,“而后以西学瀹其知识,练其艺能,务期他日成才,各适实用”。重订章程包括各类学堂的章程及译学馆、进士馆章程。另附有学务纲要、各学堂管理通则、各学堂考试章程、奖励章程等,是一份更全面的教育体系及管理的规定。清政府于当日即颁布该章程,谕即次第推行。该章程遂被称为《奏定学堂章程》,亦称为“癸卯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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