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馮諼為田文買義
| 事件經過:
馮諼(一作馮煖、馮驩)原是齊國貧土,因孟嘗君田文廣招門客,便寄身於其門下。最初被列為下等門客,待遇低微。他三次彈劍吟唱,抱怨吃飯無魚,出門無車,無以養傢。孟嘗君遂給予上等門客待遇,並供養其老母,馮諼方纔安心留下。孟嘗君在薛邑利貸,某年收成不好,藉債者多不能償還利息。孟嘗君命馮諼去收債,行前要他留心傢中尚缺何物,到時用收得的債款買回。馮諼到薛邑後,殺牛備酒置辦宴席,將藉債者合部請來。席間,孟嘗君與他們——驗合債券。有能力償還者,就與之約定期限;無力償還者,則收回債券,當衆焚毀,宣稱這是孟嘗君撫愛百姓,因而免除衆人債券,因而免除衆人債務。百姓感激無比歡呼萬歲。孟嘗君得知此情後極為不滿,責怪馮諼辦事無方,馮諼認為,孟嘗君府中珍寶美女充盈,富庶之極,缺少的是“義”,即對百姓的撫愛,他聲稱,自己的所為不過是要為孟嘗君買義。孟嘗君心中依然不悅,但也無奈,衹得作罷。後來孟嘗君被齊湣王免去相職,頓時失勢,但薛地百姓扶老攜幼前往迎接,孟嘗君方悟買“義”之不可少,由此更加看重馮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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