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中國共産黨大事記(1929年)

國度: 中國  

朝政: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

事件類型: 熱門

日期: 1929年  

地點: 中國

參與者: 中國共産黨

事件經過:

  1月14日,為打破湘贛兩省敵人對井岡山革命根據地的第三次“會剿”和解决部隊給養問題,毛澤東、朱德、陳毅率領紅四軍主力進軍贛南。不久,與當地黨組織和地方武裝結合,相繼開闢了贛南、閩西革命根據地,後來這兩塊根據地連成一片,發展為中央革命根據地。
  
  1月26日,湘贛兩省敵軍分三路嚮井岡山的大小五井進犯。留守井岡山的彭德懷、滕代遠,率領紅五軍等部在赤衛隊配合下進行英勇反擊。至30日,敵軍攻占黃洋界、八面山等陣地。為了保存有生力量,紅五軍突出重圍嚮贛南轉移,4月初,在瑞金與紅四軍主力會合。隨後,彭德懷、滕代遠率領紅五軍離開贛南,返回井岡山,堅持湘贛邊界和湘鄂邊界的鬥爭。
  
  4月,毛澤東主持製定興國《土地法》。這個《土地法》,根據中國共産黨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農民問題决議案》關於“沒收一切地主土地分配給無地或少地的農民”的精神,並結合贛南土地革命鬥爭的經驗,將井岡山《土地法》中沒收一切土地的規定,改為沒收地主階級土地及公共土地。
  
  4月下旬,在以王維舟為書記的中共川東革命軍事委員會領導下,四川萬源、宣漢邊界的農民舉行武裝起義,建立了中國工農紅軍川東遊擊軍,並逐步形成了以固軍壩為中心的遊擊根據地。
  
  5月,在中共豫南特委領導下,河南省商城南部的農民舉行武裝起義,建立中國工農紅軍第十一軍第三十二師。經過艱苦鬥爭,逐步形成了豫東南根據地。
  
  6月下旬至7月初,中國共産黨在上海舉行六屆二中全會。會議檢查總結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以來的工作,確定繼續深入土地革命,開展遊擊戰爭,擴大蘇區,建立紅軍,糾正非無産階級意識,加強公開工作和秘密工作等項任務。在六屆二中全會前後,黨的白區工作得到了恢復和發展。早在1927年11月,中共中央就在上海建立了特科。它在保衛黨中央機關的安全,瞭解和掌握敵人的動嚮,嚮蘇區通報敵情,營救被捕同志和懲辦叛徒等方面進行了艱巨復雜的鬥爭,作出了重要貢獻。在北方,中共順直省委在屢遭破壞的睏難條件下,始終堅持鬥爭。在此期間,中共中央還先後整頓和改組了一些省委,加強和健全了黨在白區的組織,使黨的基層組織有了較快的發展。到1929年,全國産業支部發展到100多個,並先後嚮蘇區輸送了許多幹部、物資、支援了農村革命根據地的鬥爭。
  
  7月,閩西召開第一次黨代表大會。在毛澤東指導下,大會正確地分析了國內政治形勢和閩西的社會狀況,指出土地革命中,要依靠貧雇農,團结中農,區別對待大小地主與富農,“不打擊富農”,“集中攻擊目標於地主”,保護大小商店;土地的分配方法,應以鄉為單位,按原耕為基礎,“抽多補少”,按人口進行平均分配;對在鄉的地主“將酌量分與田地”。
  
  9月28日,中共中央嚮紅四軍前委發了指示信。這封信是陳毅根據周恩來的談話和中央會議的精神起草並經周恩來審定的。指示信詳細分析了當前國民黨軍閥混戰的形勢,根據紅四軍和各地紅軍戰爭的經驗,指出了紅軍的根本任務和前途,強調中國革命是先有農村紅軍,後有城市政權;肯定了毛澤東關於紅軍的行動策略和建設一支堅強的人民革命軍隊的正確主張。同時指出,黨的領導主要是政治領導,不要包辦代替黨領導下的其他組織機構的工作。指示信對紅軍和根據地的建設起了積極作用。
  
  11月,在中共六安中心縣委領導下,安徽省六安、霍山縣的農民舉行武裝起義。隨後,縣委將起義武裝改編為中國工農紅軍第十一軍第三十三師,並逐步建立了以金傢寨為中心的皖西根據地。
  
  11月15日,鑒於陳獨秀繼續堅持錯誤,攻擊黨的政治路綫,對革命前途悲觀失望,污衊紅軍為“流寇”,反對建立革命根據地,采取托洛茨基主義的反動立場,已變成取消主義者,並成立托派小組織,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通過《關於開除陳獨秀黨籍並批準江蘇省委開除彭述之、汪澤楷、馬玉夫、蔡振德四人决議案》,並通報全黨。
  
  12月11日,中共中央代表鄧小平和張雲逸、雷經天、韋拔群等領導在共産黨掌握和影響下的廣西警備第四大隊、教導隊和右江農民軍,舉行百色起義,建立了紅七軍,張雲逸任軍長,鄧小平任前敵委員會書記兼政治委員。接着,成立了右江蘇維埃政府。翌年2月,鄧小平、李明瑞、俞作豫等又領導在共産黨掌握和影響下的廣西警備第五大隊於竜州舉行起義,成立了紅八軍,俞作豫任軍長,鄧小平兼政治委員。李明瑞任第七軍、第八軍總指揮。同時成立了左江革命委員會。從而形成了左、右江革命根據地。不久,紅八軍失敗,退出左江地區,餘部編入紅七軍。
  
  12月底,在福建省上杭古田召開中國共産黨紅軍第四軍第九次代表大會(古田會議)。大會根據中央9月來信的精神,總結了南昌起義以來紅軍的建設經驗,批評了各種錯誤思想,堅持以無産階級思想來建設黨和人民軍隊。會議通過了毛澤東起草的《中國共産黨紅軍第四軍第九次代表大會决議案》(這個决議的一部分後來收入《毛澤東選集》第一捲時,題名為《關於糾正常內的錯誤思想》)。《决議案》強調紅軍是“一個執行革命的政治任務的武裝集團”,它必須服從黨的領導,樹立無産階級思想,糾正單純軍事觀點、極端民主化、非組織觀點、絶對平均主義、主觀主義、個人主義、流寇思想、盲動主義殘餘等;強調紅軍不但要打仗,而且要擔負起宣傳群衆、組織群衆、武裝群衆等項任務;並且要在軍內外建立正確關係,對敵軍采取正確政策等。這個《决議案》是中國共産黨和紅軍建設的綱領性文獻,後來對黨和軍隊的建設發揮了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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