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秦製轅田
| 事件經過:
秦孝公十二年(前三五0),衛鞅在實行“開阡陌封疆”的同時,還“製轅田”。轅田製本是奴隸社會土地國有的一種形式,隨着封建製的産生,這一制度到春秋戰國之交已經崩潰。衛鞅此時復立的,並非舊的國有土地的恢復,而已賦予其新的意義。在舊的轅田製下,勞動者到一定時期要把土地交還給國傢,並根據國傢重新分配的土地“易居”。“製轅田”則僅限於在勞動者自己的土地上輪換耕作,不再將土地交還國傢,因而也就不再“易居”。這種轅田製是衹在私有土地上輪換耕作的制度,與屬於奴隸製土地國有的“爰土易居”的轅田製根本不同,是封建土地私有的新制度,對秦國封建製的確立和發展都具有重大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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