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秦廢井田開阡陌
| 事件經過:
秦孝公十二年(前三五0),商鞅第二次變法時,“為田開阡陌封疆”。“開”即開拓;“阡陌”指畝上小田界;“封疆”是頃田上的大田界,合稱為“封”。具體地講,“開阡陌封疆”就是把標志土地國有的阡陌封疆去掉,廢除土地國有。這是秦國自前四0八年秦簡公時代實行“初租禾”,承認封建土地麽有之後的又一次重大改革。早在秦秋晚期,晉國六卿中的趙氏,就已廢除井田製,衛鞅變法吸收趙氏改革的經驗,並加以發展,在秦國境內正式廢除井田製,確認地主和自耕農的土地所有製,在法律上公開允許土地買賣,並擴大政府用有土地的授田制度,便得地主經濟的發展,增加地主政權的地稅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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