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昭奚恤為楚相

國度: 中國  

朝政: 戰國

國君紀年: 姬扁周顯王十六年

事件類型: 熱門

日期: 前353年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楚宣王十七年(前三五三),楚宣王任昭奚恤為相。
  
  《戰國策·楚一》講述了楚國大臣江尹用為敵樹敵之計對付政敵昭奚恤的事情。江尹和昭奚恤都是楚王之臣,兩人關係很不好,江尹想在楚王面前打擊昭奚恤,但力不胜任,於是想出一個辦法。江尹請求楚王給來自魏國的山陽君在楚國封邑,楚王答應了。昭奚恤很不理解此事,對楚王說:“山陽君在楚國沒有立功,不應當封邑。”山陽君為此很恨昭奚恤,江尹因此和山陽君聯合起來對付昭奚恤。
  
  為政敵樹立敵人,這是江尹打擊政敵昭奚恤的基本思路,按照這一思路,江尹選中了在楚國沒有立功的山陽君,請楚王為其封邑。給山陽君封邑一定不合楚國的規章,江尹料定昭奚恤會加以製止的,而這正是江尹所企望的地方。及昭奚恤製止山陽君之封後,山陽君已與昭奚恤結下了大怨,昭奚恤又多了一個朝中政敵,在與江尹的爾後爭鬥中已顯孤立了。
  
  為敵樹敵無疑是一種孤立對手、壯大自我的鬥爭策略,我們難從一般意義上稍作褒貶。然而,應該特別指出,江尹在這裏所采用的為敵樹敵之計,完全屬於自私的齷齪小人以損傷國傢利益為代價而玩弄的毫無原則的邪惡勾當。從具體事理上看,江尹為了個人某種需要,竟不顧國傢規章而為山陽君請封,他算不上一個正直君子;同時,他所要拉攏的山陽君,因為自己私人利益的獲得不合國傢法章而受製止,因此就怨恨堅持法章的人,看來也不是一個正派的人物。江尹看中他而拉攏,大概也是“物以類聚”的緣故。
  
  那麽反過來看,江尹提出給山陽君封邑,是否不違背楚國的規章呢?我們對楚國的具體規章無從考究,但可以想像,如果封邑不違背規章,那麽昭奚恤就一定提不出堂堂正正的反駁理由,就不會出面製止,江尹就達不到為昭奚恤樹敵的目的。江尹嚮楚王作請,本質上不是要嚮山陽君落實楚國封邑的規章政策,而是為了給昭奚恤增加怨敵,他衹能故意選擇一個不符合規章的請求提出來,引誘昭奚恤出面製止,這樣才能達到用計的目的。因而,江尹的封邑之請違背國傢利益,屬小人的邪惡勾當是鐵板釘釘的。
  
  江尹邪惡之計的萌生、實施和完成,表明了楚國當時朝政的腐敗。此計的成功及其結果深刻地告訴人們:在國傢政治腐敗的時候,必有一些朝中“蛀蟲”會玩弄國傢利益以營私,私利就是他們的一切,國傢利益僅是他們玩之掌股的把戲。同時,當個人營私在國傢政治中形成了一種氣候時,堅持國傢利益的正直君子會愈益孤立,這是個人和國傢的雙重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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