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韩非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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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艺文志》法家类著录《韩子》五十五篇,今本《韩非子》分为二十卷,篇数同。韩非是先秦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在他之前,早期结家或重法,或重术,或重势,韩非揉合三派主张,创立了法、术、势相结合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理论。韩非的法治学说,大体宗法商鞅,主张“宪令著于官府”,大家都完全依法行事,立功者受赏,犯法者受罚,君上不得矫法徇情,臣民不得存侥幸之心,这样国可大治。但韩非又不满意商鞅只讲法,不用术。所谓术,指人君驾驭臣民的手段,韩非认为“君无术则弊于上”,容易遭受臣下的欺骗、愚弄和蒙蔽,因此他又采纳了申不害有关术的学说,主张人君“因任而授官,循名而求实”,执掌生杀大权,以监督深察群臣所为。在他看来,法和术犹如人的食与衣,缺一不可,同等重要。除此之外,韩非还汲取了慎到的“乘势”说,强调权势的重要性,他认为在君上与臣下之间,拉开上尊下尊的差距,加强巩固君主的权力和威势,是君主为维护统治必须“独擅”的东西,否则大权旁落,术就无法实现,行法也得不到什么实惠。所以他说“善任势者国安,不善任者国危”。韩非这套法、术、势并重的统治理论,对秦汉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发展具有很大影响,秦始皇和汉武帝都是循此推行强权政治。因此,韩非及其思想,在中国法制史、思想史和哲学史诸方面,都具有一定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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