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秦南郡守頒發文告

國度: 中國  

朝政: 秦國

國君紀年: 嬴政秦王政二十年

事件類型: 熱門

日期: 前227年   四月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秦南郡(治所郢,今湖北江陵西北,後行至江陵)本是楚國領土,秦國統治雖達半個世紀,但當地楚人勢力仍有很大影響,不僅保持着自己的習俗,秦國頒布的法律也仍有一些官吏、百姓不加遵守。為此,秦王政二十年(前二二七)四月初二,秦南郡郡守(名騰)嚮本郡本縣、道頒發一篇文告,內容大致如:過去,百姓各有不同的習俗,愛好和厭惡的都不一樣,有的不利於百姓,有害於國傢,因此聖王製定法律,以端正民心,去其邪惡行為,清除惡俗。由於法律不夠完善,百姓多詭詐取巧,所以後來有擾亂法令的。所有法律令,都是要教導百姓,去掉淫惡行為,清除惡習,使他們走上行善之路的。現在法律令已經具備,但仍有官吏、百姓不加遵守,習俗淫侈放恣之人未有收斂,這是不執行君主的明法,助長邪惡淫佚之人,對國傢危害很大,不利於民。所以我為此事理法律令、田令和懲辦姦私的法規,令官吏明示於衆,讓官吏、百姓都明白瞭解,不要違法犯罪。現在法令已經公佈,聽說官吏、百姓犯法和有姦私行為的尚未斂跡,私好和舊俗仍未改變,從縣令、丞以下的官員知曉但卻不加檢舉處置,這是公然違背君上明法,包庇邪惡之民,這就是為臣不忠。如果不知道,是不稱職、不敏感;如果知道而不敢處理,就是不廉正,這都是大罪。而具令、丞還不瞭解這一點,這是非常不應該的。現在我要派人去巡視,檢舉不服從法令的人,依法論處,對令、丞也要處分。還要考核各縣官吏,哪縣官吏多有犯令而令、丞沒有察處的,要將令、丞上報處理。
   中国 關鍵詞: 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