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3年,英王任命上議院議員、海軍將官律勞卑(William John Napier)為駐華商務監督,至此,遂由東印度公司的對華關係,轉變為英國政府的對華關係。1834年7月,律勞卑未經許可擅自從澳門進入廣州城,並遞交“平行款式”公函,違反大清規則。兩廣總督盧坤令其離境,並揚言中斷中英貿易。律勞卑雇人在廣州各處張貼告示,指責盧坤。9月2日盧坤下令全面終止與英國的貿易,並派兵包圍英商館,撤走所有中國傭工,嚴禁人民嚮英人提供任何供給。律勞卑調來英國一艘巡邏艇兩艘護衛艦駛嚮黃埔進行威脅,與中國海岸警衛虎門炮臺交火35分鐘,駛入珠江。盧坤隨即將12艘大船沉於珠江河底攔截,又從各地調動艦衹28艘圍堵。英艦進退失據。9月21日律勞卑在清廷水師的監視下無條件撤出廣州。9月27日重開中英貿易。